根据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,财务处、校医院拟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,对学校离、退休人员、在职职工和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等进行门诊医疗费报销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:
1. 离休人员:2017年6月12日(星期一)上午
2. 退休人员:2017年6月13—14日(星期二、星期三)二天
3. 在职职工:2017年6月15—16日(星期四、星期五)二天
4. 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:2017年6月19日(星期一)一天;
补报时间:2017年6月26日(星期一)一天;
5. 住院签字:2017年6月12日(星期一)全天(因门诊报销药费工作量大,持续时间长,住院费用签字后只能顺延到2017年9月报销,特此说明,敬请谅解!)
每天报销的具体时间:上午:8:30—11:30 下午:2:30—5:00
二、要求:
1. 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离、退休人员、在职职工和应届毕业生(大学生、研究生),严格按照报销药费时间并携带一卡通到校医院财务室报销;
2. 报销药费时离、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一律凭学校公费医疗病历,学生凭大学生医保病历报销,无公费医疗病历和大学生医保病历者不予报销;
3. 外院就诊发票需带就诊病历及双处方或处方复印件,并由校医院医生和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药费;
4. 此次来报销药费的人员仅限报销一次,不能多次报销(发票截止6月12日)。
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
华中师范大学医院
2017年5月31日